中山市冠泰饲料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贵明
联系方式:0760-23224348
注册时间:2001-05-16
公司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岗东工业区金龙西路
简介:
一般项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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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17)粤0106执13709号
相关人员:刘贵星 立案时间:2017-11-17
案件基本内容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 (2017)粤0106执13709号 中山市冠泰饲料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7年11月17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广州市海润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申请(cid:9)执行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 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 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 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 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刘贵星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 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 、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 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 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 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 )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 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 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 的消费行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 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 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 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 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 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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