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房中鑫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冲
联系方式:027-87155768
注册时间:2013-10-29
公司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以西、南湖大道路以南软件产业4.1期B区B2幢9层1号
简介: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开发;土建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新能源开发、污水处理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日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土石方工程、道路基础建设工程承接、施工;煤炭焦炭批发兼零售。(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展开
案号: (2020)陕01执2003号
相关人员:王冲 立案时间:2020-10-27
案件基本内容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 (2020)陕01执2003号 中新房中鑫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0年10月27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陕西万府置业有限 责任公司申请(cid:9)执行你单位其他案由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 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 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 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王冲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 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 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 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 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 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 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 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 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 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 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 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 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 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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