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676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洋
联系方式:0313-7098386
注册时间:2002-07-29
公司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富强路4号24幢2单元1001号、3单元1006、1007号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钢结构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铁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输变电工程、矿山工程、通信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拆除工程(不含爆破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亮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土地整理整治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景观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荒山荒地治理工程、草地建设施工;人工造林及荒山造林;苗木销售,草原围栏安装及销售;五金机电批发及零售;机械设备安装、租赁、销售、维修;建筑劳务分包;房屋租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按国家核定的资质证书及资质等级从事经营)。
展开
案号: (2021)冀0725执202号
相关人员:吴洋 立案时间:2021-06-16
案件基本内容
尚义县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 (2021)冀0725执202号 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于2021年06月16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李福英申请(cid:9)执行你 单位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 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 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 表人吴洋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 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 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 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 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 公 ; ( 五 ) 购 买 非 经 营 必 需 车 辆 ; ( 六 ) 旅 游 、 度 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 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 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 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 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 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 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 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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