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第二建筑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138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健华
联系方式:0754-83827886
注册时间:1974-01-06
公司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东山大道中112号
简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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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20)粤0902执2754号
相关人员:吴健华 立案时间:2020-11-13
案件基本内容
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 (2020)粤0902执2754号 汕头市潮阳第二建筑总公司 本院于2020年11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嘉荣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申请(cid:9)执行你单位租赁合同纠 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 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 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 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吴健华不得实 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 通 工 具 时 , 选 择 飞 机 、 列 车 软 卧 、 轮 船 二 等 以 上 舱 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 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 房 屋 ; ( 四 ) 租 赁 高 档 写 字 楼 、 宾 馆 、 公 寓 等 场 所 办 公 ; ( 五 ) 购 买 非 经 营 必 需 车 辆 ; ( 六 ) 旅 游 、 度 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 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 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 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 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 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 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 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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