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良海
联系方式:0551-65378861
注册时间:1998-09-29
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66号汇金大厦2601
简介:
投资管理、商业经营管理与咨询、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国内广告;物业管理;产品展览展示;场地、房屋出租;停车场经营管理;针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工艺品、家电、建材、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家具、电脑软硬件销售,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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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2019)皖03执58号
相关人员:袁其福 立案时间:2019-06-21
案件基本内容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限制消费令 (2019)皖03执58号 合肥华源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于2019年06月2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 局有限公司申请(cid:9)执行你单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 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 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 规 定 》 第 一 条 、 第 三 条 的 规 定 , 对 你 单 位 采 取 限 制 消 费 措 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 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袁其福不得实施以下高 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 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 以 上 宾 馆 、 酒 店 、 夜 总 会 、 高 尔 夫 球 场 等 场 所 进 行 高 消 费 ; ( 三 ) 购 买 不 动 产 或 者 新 建 、 扩 建 、 高 档 装 修 房 屋 ; ( 四 ) 租 赁 高 档 写 字 楼 、 宾 馆 、 公 寓 等 场 所 办 公 ; ( 五 ) 购 买 非 经 营 必 需 车 辆 ; ( 六 ) 旅 游 、 度 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 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 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 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 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 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 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 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令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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