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惠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粤1303民初2501号
判决日期:2016-11-21
法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政设计院)诉被告惠阳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惠阳建总)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梁东辉适用简易程序分别于2016年9月22日、2016年10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第一次开庭原告深圳市政设计院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东、陈春江、被告惠阳建总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平斌、练贤君到庭参加诉讼。第二次开庭原告深圳市政设计院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东、被告惠阳建总委托诉讼代理人汪平斌、练贤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