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梁建雷犯盗窃罪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苏0115执588号
判决日期:2018-07-13
法院: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江宁检诉刑诉[2013]10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建雷犯盗窃罪,于2013年1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3年3月8日作出(2013)江宁刑二初字第6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梁建雷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义务,本院于2018年1月19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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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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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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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