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翠珠、郭东跃等与刘柳琼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湘1127民初577号
判决日期:2017-07-20
法院:蓝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廖翠珠、郭东跃、廖神发与被告刘柳琼、钟鹏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5日立案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廖翠珠及三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喻三健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刘柳琼、钟鹏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经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