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梅与上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常真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沪0106民初28583号
判决日期:2018-07-12
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张柏梅与被告上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常真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3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柏梅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范晓倩、吴风虎,被告上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谈敏捷,被告上海常真建筑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彭朝辉到庭参加诉讼。审理中,经本院院长批准,本案延长审理期限六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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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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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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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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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