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奥科除尘设备有限公司与山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晋03民终825号
判决日期:2016-11-16
法院: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山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蓝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河北奥科除尘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盂县人民法院(2016)晋0322民初1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海蓝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有明、赵宏杰,被上诉人奥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崔荣邦、苏晋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