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中德电子有限公司、天长市金福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皖1181执257号
判决日期:2018-07-07
法院:天长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天长市中德电子有限公司与天长市金福电子有限公司、王福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天长市中德电子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9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天长市金福电子有限公司、王福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执行标的598238.71元,未执行标的598238.71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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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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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