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永华、方迪等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7)苏0623刑初323号
判决日期:2017-07-14
法院:如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以东检诉刑诉(2017)26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永华、方迪、桑圣亮犯诈骗罪,于2017年6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建庆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许永华、被告人方迪及其辩护人陈爱峰、被告人桑圣亮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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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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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