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唐钢支行与唐山市丰润区方圆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唐山国泰纸业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冀02民终5496号
判决日期:2018-07-05
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唐钢支行与被上诉人唐山市丰润区方圆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唐山国泰纸业有限公司、刘玉杰、董立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7)冀0203民初7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8年5月3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李柳青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徐志辉、刘岩参加的合议庭,书记员陈林担任法庭记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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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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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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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