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恒德电器有限公司与代传龙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鲁0283民初5352号
判决日期:2016-11-08
法院:平度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青岛恒德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代传龙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6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青岛恒德电器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好江、被告代传龙的委托代理人孙秀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