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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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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556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豫杞
联系方式:暂无数据
注册时间:0
公司地址:www.kfgjj.com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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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荣与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2016)豫0211行初65号         判决日期:2016-11-07         法院: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彦荣以被告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不履行让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开化工)补缴其从2004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全部公积金及利息的法定职责为由,于2016年7月20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当日立案后,于2016年7月21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手续。因晋开化工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依法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10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李彦荣,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刘洪建,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王德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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