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一零、杨桂萍等与肖斌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赣0302民初1536号
判决日期:2016-11-03
法院: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杨一零、杨桂萍与被告肖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民财保萍乡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2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9月7日和9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第一次开庭两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建、被告肖斌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夏云剑、被告人民财保萍乡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强勇到庭参加诉讼;第二次开庭两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建、被告肖斌委托诉讼代理人夏云剑、被告人民财保萍乡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强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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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