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玉、宋德琴等与单吕龙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皖1102民初26号
判决日期:2017-07-04
法院: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宋德琴、宋祖玉与被告单吕龙、何安平、单子龙、徐倩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3月6日、6月22日二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宋祖玉于2017年4月24日撤回起诉,本院允准。原告宋德琴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泥(于2017年5月4日解除代理关系)、陶善军、被告单吕龙、单子龙及被告单吕龙、何安平、单子龙、徐倩倩共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靳舫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