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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职院后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78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建华
联系方式:暂无数据
注册时间:2002-05-24
公司地址:常桃路(常德农校)
简介:
计算机软件开发 ,网络安装, 动物饲料,花卉,苗圃种植,家具,服装加工,机电安装,打字复印,印刷,餐饮冷饮服务,经销日用百货、其它食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产品、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 、教学家具的生产、销售、教学仪器设备的购销;木材加工 及木材半成品购销,教材、体能化用品购销、纯净水的生产销售;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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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辉彦、谌志群与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常德职院后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湘07民终1293号         判决日期:2016-10-28         法院: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常德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常德职院)因与被上诉人蔡辉彦、谌志群及原审被告常德职院后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后勤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2014)武民初字第0070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10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常德职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卫文、万炜玮,被上诉人蔡辉彦、谌志群及其二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柯到庭参加诉讼。原审被告后勤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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