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进与周富贵、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伙协议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新02民再3号
判决日期:2016-10-28
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曾进因与被申请人周富贵、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称天昊公司新疆分公司)、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天昊公司)、第三人王晓领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不服我院(2016)新02民终11号民事判决,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6年8月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2016)新民申1097号民事裁定书,指令我院进行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曾进及其委托代理人邓子时、被申请人周富贵、第三人王晓领及其委托代理人雷霆、被申请人天昊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谢玉泉到庭参加诉讼,经本院依法传唤,被申请人天昊公司新疆分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