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鑫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鄂0581民初836号
判决日期:2017-07-02
法院:宜都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宜都市鑫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2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艾贻学适用简易程序于2018年5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宜都市鑫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康团、被告湖北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刘明健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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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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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