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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方金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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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万(元)
法定代表人:辛长林
联系方式:0518-87781552
注册时间:1997-04-14
公司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镇晶苑路北辰巷(总工会三楼)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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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韩连凡故意伤害罪、抢夺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8)苏0722刑初107号         判决日期:2018-06-25         法院:东海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以东检诉刑诉[2018]4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连凡犯故意伤害罪、抢夺罪、盗窃罪于2018年1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曹某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本案。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俞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韩连凡及其辩护人王苏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曹某1到庭参加诉讼。2018年3月30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以东检诉延【2018】19号《延期审理建议书》建议本院对该案延期审理,本院依法予以准许,同年4月28日本院恢复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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