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陈、陈飞等与广西驰程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桂1002民初2337号
判决日期:2017-06-30
法院: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陈与被告广西驰程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驰程公司)、广西百色市金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房地产公司)、百色市金都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建筑安装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28日立案受理,追加百色市第二建筑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于2016年12月23日裁定将原告陈飞与被告驰程公司、金都房地产公司、金都建筑安装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6)桂1002民初2667号]合并审理,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梁陈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庆斌、原告陈飞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京宝、被告驰程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洪耀中、韦辉、第三人百色市第二建筑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蒋平山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金都房地产公司、被告金都建筑安装公司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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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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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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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