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二磊与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3)长民初字第1029号
判决日期:2015-12-24
法院: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二磊诉被告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二磊的委托代理人陈宗林、张小波,被告石家庄市第四医院的委托代理人徐天龙、王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