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李常胜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新01民终3494号
判决日期:2016-10-20
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新疆成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汇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2016)新0105民初49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8月2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成汇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克琴、王晓刚、被上诉人李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黄淑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