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与龚敏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京0107民初2477号
判决日期:2018-06-21
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数字公司)与被告北京科影国际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影影视公司)、龚敏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由法官吕文静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杨尚云、周丽萍参加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中国数字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悟江、畅晓姣,被告科影影视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露亚、张梅,被告龚敏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梅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