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爱学与安徽江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铜陵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铜中民二终字第00061号
判决日期:2014-08-26
法院: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周爱学与被上诉人安徽江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铜陵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华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周爱学不服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2014)铜官民二初字第001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7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周爱学的委托代理人夏海涛,被上诉人铜陵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何青松、汪娟,被上诉人铜陵市华信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人张晓国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安徽江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