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巴州拓普果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6)新0104执3244号
判决日期:2017-06-27
法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新疆恒远中汇彩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拓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巴州拓普果品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28日作出的(2016)新0104民初818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12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案款3439885.86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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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