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东营市河口区鑫河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解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5)河民初字第495号
判决日期:2015-12-20
法院: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东营市河口区鑫河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解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东营市河口区鑫河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廷顺、被告解某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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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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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