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进发供气站与灵寿县恒亿铸造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冀0126民初1118号
判决日期:2016-10-17
法院:灵寿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灵寿县进发供气站与被告灵寿县恒亿铸造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9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负责人康进发、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卫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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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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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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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