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东方恒运电机有限公司与四川耐特阀门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案号:(2017)川0603民初2463号
判决日期:2017-06-23
法院: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德阳市东方恒运电机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耐特阀门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德阳市东方恒运电机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四川耐特阀门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2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申请人德阳市东方恒运电机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天元区贺兰山路北段16号库房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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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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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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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