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与浏阳市金仁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8)京0102民初4010号
判决日期:2018-06-14
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林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业产权交易所)诉被告浏阳市金仁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仁林业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林业产权交易所的代理人刘建功到庭参加了诉讼。本院委托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向被告金仁林业公司送达开庭传票。被告金仁林业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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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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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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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