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红、马志飞等与安徽金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皖03民终1100号
判决日期:2016-10-09
法院: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王丽红、马志飞因与被上诉人安徽金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久置业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2015)龙民一初字第004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7月2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王丽红、马志飞的委托代理人李一、李学金,被上诉人金久置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凯瑞、王栓继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