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金葵、严忠良等与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局、杭州余杭永福股份经济合作社行政监督二审行政判决书
案号:(2016)浙01行终544号
判决日期:2016-10-09
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章金葵、严忠良因章金葵等四人诉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局(以下简称余杭农业局)农业行政监督一案,不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2016)浙0110行初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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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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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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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