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福刚与宁爱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门民初字第2755号
判决日期:2014-08-13
法院: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蒋福刚与被告宁爱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文支公司(简称人保崇文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吴宁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蒋福刚,被告宁爱军,被告人保崇文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海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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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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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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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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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