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特殊作业分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沪0115民初69193号
判决日期:2017-06-22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石化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特殊作业分公司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太保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11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王明辉、被告委托代理人应送波、赵一帆到庭参加诉讼。后依原告申请,本院依法追加上海华一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前简称华一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诉讼,于2017年2月7日、3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王明辉、被告委托代理人应送波、赵一帆、第三人原委托代理人汤师师、蒋妮妮到庭参加诉讼。后又根据原告申请,变更华一公司为被告参与本案诉讼,于2017年6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王明辉、被告太保公司委托代理人赵一帆、被告华一公司委托代理人孙宇鹏、蒋妮妮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