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意军、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其他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18)浙0225行赔初5号
判决日期:2018-06-12
法院:象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意军诉被告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新碶街道办事处其他行政赔偿一案,于2018年5月4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于2018年5月7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王意军于2018年6月1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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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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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