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耀德金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珠海横琴新区蓝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4)珠中法立民终字第248号
判决日期:2014-08-08
法院: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耀德金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珠海横琴新区蓝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珠横法民初字第4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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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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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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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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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4-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