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6)闽04民终921号
判决日期:2016-09-29
法院: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福建联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态新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沙县人民法院(2015)沙民初字第3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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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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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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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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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