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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倪传澍
联系方式:0716-8526021
注册时间:2004-04-30
公司地址:沙市区江津西路283号
简介: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基础电信业务:800MHz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CDMA2000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TD-LTE /LTE FDD),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卫星移动通信,卫星固定通信,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经营固定网本地通信业务(含本地无线环路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通信、固定网国际长途通信、互联网国际数据传送、国际数据通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26GHz无线接入设施服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3.5GHz无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在经营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在全国经营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IPTV传输服务:服务内容为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电视用户端之间提供信号传输和相应技术保障,传输网络为利用固定通信网络(含互联网)架设IPTV信号专用传输网络,IPTV传输服务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地图服务(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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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征浩、董爱华等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6)鄂1003刑初95号         判决日期:2016-09-28         法院: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荆检公诉刑诉(2016)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征浩、董爱华、孙志成、蔡勇、代浩、肖科犯诈骗罪,于2015年12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王雯琪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征浩、董爱华、孙志成、蔡勇、代浩、肖科及辩护人鲁明俊、龚玉祥、张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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