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向泰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佛山市粤山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5)民申字第2758号
判决日期:2015-12-04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深圳万向泰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万向泰富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事务局(简称盐田工程局)、佛山市粤山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简称粤山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终字第58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并于2015年11月17日在本院法庭进行了询问,万向泰富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崔吉林,盐田工程局的委托代理人饶莉、王晓东及粤山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林建、王晓东到庭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