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帮运、徐成建等与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等一审行政裁定书
案号:(2018)鄂71行初19号
判决日期:2018-06-07
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帮运、徐成建诉被告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被告武汉市人民政府行政撤销一案中,因双方达成补偿协议,原告陈帮运、徐成建向本院提出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陈帮运、徐成建与被告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达成补偿协议,双方在本案中的行政争议已经实质解决。原告陈帮运、徐成建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陈帮运、徐成建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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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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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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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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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8-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