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京顺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张旭海民间借贷纠纷一审管辖权异议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4)崂民二辖初字第274号
判决日期:2014-08-04
法院: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受理原告吴京顺与被告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张旭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被告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其住所地在青岛市市南区,本院无管辖权,要求将案件移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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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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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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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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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日期
2014-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