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6)赣0722民初1559号
判决日期:2016-09-21
法院:信丰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信丰县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6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9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朱昭华、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赖斌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