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宜州永升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广西忻城县东森石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桂1321执87号
判决日期:2018-06-04
法院:忻城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广西宜州永升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申请执行广西忻城县东森石材有限公司、韦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忻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桂1321民初97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3月1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405542元及利息,本院于2018年3月13日日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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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