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8)湘0304执保323号
判决日期:2018-06-04
法院: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湖南卓越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15833.88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出具的编号PZDM201834110000000093的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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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