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7)渝0112民初1953号
判决日期:2017-06-15
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重庆渝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重庆大博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20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张晓华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罗玉萍、人民陪审员罗继碧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17年5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重庆渝高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春友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重庆大博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金公司”)经本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重庆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茧丝绸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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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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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7-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