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洋与淮安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号:(2014)淮开民初字第1231号
判决日期:2014-07-24
法院: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洋与被告淮安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本院2014年5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海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洋的委托代理人阮伟华与被告淮安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