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仁坤等犯玩忽职守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仪刑初字第88号
判决日期:2015-11-24
法院:仪陇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以南仪检公诉刑诉(2014)7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仁坤、胡芸犯玩忽职守罪,于2014年10月3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邢琼芳、马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仁坤、辩护人李智鹏、张丽,被告人胡芸、辩护人腾飞、白林均到庭参加诉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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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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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