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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永清
联系方式:025-84531239
注册时间:1992-10-10
公司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简介:
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饮食服务(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从事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业务和其它国际招标采购业务(甲级),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金融外包服务,成品油(燃料油)进口,建筑安装,电力、通信线路、石油、燃气、给水、排水、供热等管道系统和各类机械设备安置安装,市政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与承包,光伏电池组件生产与贸易,风能及光伏电站和系统集成项目建设与贸易。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工程项目的咨询与设计。发电机组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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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康宁与苟昂、张蕤等相邻用水、排水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苏01民终4055号         判决日期:2018-06-04         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江苏东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伟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唐康宁、苟某、张蕤、敬某、刘顺发、刘敏、赵某2、赵某1、张兵、余晓丽、金涛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15)栖迈民初字第7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4月2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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