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黑山县水泉露天煤矿与被上诉人黑山县八道壕镇政府行政赔偿一案二审裁定书
案号:(2016)辽07行终117号
判决日期:2016-09-19
法院: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黑山县水泉露天煤矿因行政赔偿一案,不服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2015)黑行初字第00038号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黑山县水泉露天煤矿的委托代理人刘玉清、贾秀兰,被上诉人黑山县八道壕镇政府的委托代理人李宏玲、该镇副职负责人陈铁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暂无数据
判决日期
2016-09-19